5月17日,省卫生计生委公布年4月(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流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8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例,死亡2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87%。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3种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2.38%。
温馨提醒近期,诺如病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病发病较多,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进入多发季节,我省仍有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报告。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远离活禽,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可通过安徽省卫生计生部门网站等正规渠道,及时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信息和健康防护知识。
附件年4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24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24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39
14
病毒性肝炎
0
甲型肝炎
40
0
乙型肝炎
0
丙型肝炎
0
丁型肝炎
3
0
戊型肝炎
0
肝炎未分型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46
0
出血热
16
0
狂犬病
4
4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2
0
炭疽
0
0
痢疾
0
肺结核
5
伤寒和副伤寒
28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4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0
布鲁氏菌病
18
0
淋病
0
梅毒
1
钩端螺旋体病
1
0
血吸虫病
3
0
疟疾
11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1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0
流行性感冒
0
流行性腮腺炎
0
风疹
7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0
麻风病
0
0
斑疹伤寒
4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2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0
手足口病
0
注:
1.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
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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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旭责编∣徐蒙蒙许梦云
主办单位∣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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