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帮你了解医保慢性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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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政策宣传

◎申报范围。凡太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符合目录规定的47种门诊大额疾病(简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提出申请。参保居民可申请一种或两种门诊大额疾病,但认定后,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种疾病限额。

◎申报程序。参保居民持社保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公立医院医院的相关病史资料。填写《太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鉴定表》,医院(医院、医院医院)主治医生填写简要病情,医院医保科初审后,按期向县医保中心报送申请资料,其中持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病史资料的,可直接到县医保中心9号窗口办理。

◎认定程序。县医保中心合理筛选医院、医院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疗专家,建立专家库。县医保中心每季度末随机抽选专家进行慢性病鉴定,并对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参保患者发放《太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专用手册》。其中肾透析、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和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慢性病患者可携带病史资料到县医保中心9号窗口即时结办。

◎享受时限。参保患者自通过鉴定,次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有效期二年,患者应在有效期截止前重新提交申请鉴定,审核通过方可继续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

◎结算管理。慢性病患者在晋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检验、治疗和药品费用可享受直接补偿。对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病种诊治需求,可转外就医,原则上要求选医院进行门诊诊治,相关费用回参保地结算;长期异地居住参保患者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大额疾病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参保地结算。具体为每年10月份起患者持本人的费用收据、检查报告单、处方、《太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医保-

太谷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附:晋中市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及待遇支付标准

序号

病种名称(非限额支付)

支付比例

年支付限额

备注

1

器官移植术后(包括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限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

70%

与住院费用合计封顶线7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照住院补偿政策

2

恶性肿瘤

3

白血病(除外慢性髓性白血病特药治疗)

4

血友病

5

终末期肾病

序号

病种名称(限额支付)

序号

病种名称(限额支付)

6

慢性心力衰竭

27

特发性紫癜

7

肺源性心脏病

28

银屑病

8

风湿性心脏病

29

白癜风

9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30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10

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31

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11

心脏换瓣膜术后

32

股骨头坏死

12

肝硬化失代偿期

33

强直性脊柱炎

13

再生障碍性贫血

34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14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35

支气管哮喘

15

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

36

脉管炎

16

系统性红斑狼疮

37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17

肾病综合症

38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

18

慢性肾功能不全

39

高血压3级极高危

19

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40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20

重性精神疾病

41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21

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

42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

22

癫痫病

43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T)

23

帕金森氏症

44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

24

阿尔茨海默病

45

大骨节病

25

干燥综合症

46

氟骨症

26

重症肌无力

47

克山病

1、限额支付病种支付比例为65%,年支付限额按疾病严重程度分别为-元不等,其中大骨节病和氟骨症为元和元。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限额支付病种门诊医保目录内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报销。

太谷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

◎“两病”保障对象的范围是什么?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已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门诊慢性病患者除外。具体指:

一是年已纳入卫健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的群体;

二是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并出具诊断意见,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如何选定点医疗机构?我县“两病”的医疗服务机构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村卫生室。

◎保障待遇如何?“两病”门诊用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60元/年;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按照不同病种分型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元,1型糖尿病患者为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元。对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能开哪些药品?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对降血压和降血糖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仍按门诊统筹政策执行,已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处方药一次能开多长时间?首次诊断并连续接受药物治疗半年以上,病情稳定并需长期服药的患者,可向家庭医师团队申请纳入“两病”长期处方服务范围的,一次性开具4-12周长期处方,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医保-

太谷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宣传

医疗保障帮扶政策通过实施“三保险、三救助”等6项措施,可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1、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个人只负担住院起付线元,一个年度内再次住院起付线减半计算;2、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自然分娩的,生育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管理。在元支付限额内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负担,超出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3、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住院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实行“”控制机制,医院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年度负担总额不超过0元,医院不超过元,医院不超过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封顶额之上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兜底报销。医院多次住院的,医院最高级别计算年度自付封顶额;4、对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报销,对未纳入特殊慢性病的其它门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元;5、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的待遇标准执行。

二、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由00元降低为元,报销比例75%,取消年度支付限额。

三、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由个人承担。

四、个人缴费全额救助政策: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

五、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政策:有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由各县残联负责在两年内实现免费适配全覆盖。

六、医疗救助和特殊帮扶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患省定26类重特大疾病,病情处于晚期,可给予每人一次性元的大病关怀救助;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少数特困人员、个别极度困难人员在县级、市级、省级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元、元和元的部分,分别按70%、%给予医疗救助。

七、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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