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低保认定条件。持有我区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常住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且户籍状况和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
二.城市低保申请程序。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或续保申请。
三、城市低保申请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低保申请书
2.承诺书
3.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4.整户家庭人员户籍证明
5.家庭人员户外直系亲属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6.家庭人员户外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7.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凉州区社会保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疾病就医证、年度至今家庭人员就医票据、年度高中、大专及本科学生学费缴费凭证。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8.户主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续保对象具体提交资料由街道根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
四、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1.家庭经济状况未申请和授权核对机构进行核查的;
2.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申请人拒绝配合镇、街道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的;
4.申请人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5.申请人家庭拥有存款3万元(含3万元)及以上、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房屋(除家庭居住外)、商铺、有价证券、债权等财产状况超出相关规定条件的;
6.申请人家庭拥有大型种养殖厂、合资或独资合作社等注册资金3万元(含3万元)以上经营性实业和流转他人土地承包经营的;
7.为享受低保采取违法收养、故意分户或变相分户的家庭或虽分户但有法定赡(抚、扶)养人且有赡(抚、扶)能力的家庭;
8.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的家庭;
9.在编财政供给人员的直系亲属(仅限于财政供给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
10.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公积金缴存账户正常,且目前继续缴存,家庭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家庭;
11.近几年内在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低保而退出保障范围的家庭;
12.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家庭(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目前为失业状态的城市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先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13.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盗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活动的家庭;
14.服刑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15.超出自身能力、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大额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16.非拆迁原因在2年内购买商品房、高标准装修或建设住房及子女在国外或高价学校就读的家庭(家庭因病、因残和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的除外)。
对有转移财产嫌疑的家庭暂缓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
五、保障类别
城市低保对象分全额保障对象和差额保障对象,严格实行补差发放。家庭月补助金额为保障标准乘以家庭人口数与月家庭收入总和之差。
(一)全额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2.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且同时有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留守人员仅为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困难家庭。
符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城市居民,依法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差额保障对象。对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困难居民家庭,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保障。
对已享受差额保障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特大疾病、Ⅰ、Ⅱ慢性病的本人,在已享受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保障金;家庭中有大中专学生的本人在已享受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10%上浮计算保障金。上浮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当地全额补助水平。
家庭月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家庭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特殊对象上浮保障金额。
六、50种重特大疾病
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中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单纯性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复杂性先天性先心病、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听力重建)、乳腺肿瘤(四级手术)、宫颈肿瘤(四级手术)、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部肿瘤(四级手术)、食道肿瘤(四级手术)、胃部肿瘤(四级手术)、急性心肌梗塞(介入)、脑梗死、脑出血、结肠肿瘤(四级手术)、直肠肿瘤(四级手术)、儿童脑瘫、肝肿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级手术)、胰腺肿瘤(四级手术)、恶性淋巴瘤、胆囊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胆管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重症胰腺炎、甲状腺肿瘤(四级手术)、卵巢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脑肿瘤(四级手术)、前列腺肿瘤(四级手术)、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四级手术)、膀胱肿瘤(四级手术)、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介入)、单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介入)、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介入)、极低出生体重儿、超极低出生体重儿、重症肺炎、休克、儿童哮喘持续状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产后出血(介入手术)、胎盘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盘、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肾脏肿瘤(四级手术)、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病毒性脑炎(重症)、化脓性脑膜炎(重症)、耳鼻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肾上腺肿瘤(四级手术)
七、43种慢性病名称(三大类43种)
Ⅰ类(6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Ⅱ类(14种):恶性肿瘤晚期安慰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尿毒症非透析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14岁以下儿童康复训练费用),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Ⅲ类(23种):高血压病(Ⅲ级),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耐药性结核病,肺结核,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
八、重度残疾人
肢体一级残疾、精神一级残疾、智力一级残疾、视力一级残疾、精神二级残疾、智力二级残疾。
来源:凉州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