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湘潭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产科VIP主任戴丽在给该院的一些孕妇做常规检查时,发现有少数孕妇自诉怀孕后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肝区疼痛等症状;检查时发现她们普遍肝脏肿大、肝区有压痛,或伴有轻度脾肿大;化验检查发现有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反应等病理症状。
“通过再进一步检查,发现这些准妈妈都不同程度地患上了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近日,戴丽在接受采访中告诉我们:“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中以乙型肝炎最为多见。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属于高危妊娠,也是病理产科中一种较常见的疾病。”
那么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是如何产生的,它有哪些危害,应该如何预防和治疗呢?
“我国是个乙肝大国,任何人、任何时期都有被肝炎病毒感染的可能。”戴丽主任说,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体内碳水化合物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加重,而孕期的呕吐、消化不良使肝糖原储备不足,容易引起肝功能障碍,所以,孕期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其中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最常见。
谈到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危害,戴主任告诉我们,在妊娠的这一特殊时期,病毒性肝炎不仅使病情复杂化,同时对胎儿也产生一定的影响,致使围生儿患病率、死亡率增高,流产、早产、死产和胎儿畸形发病率增高;而且胎儿可通过垂直传播而感染肝炎病毒,尤以乙肝病毒的母婴垂直传播率为高,围生期感染的婴儿容易成为慢性携带状态,以后更容易发展为肝硬化及原发性肝癌。
“感染了病毒性肝炎的女性,还能怀孕吗?宝宝出生后,会被传染吗?”我们问戴丽主任。
针对我们的问题,戴主任说,育龄女性应常规检测HBV标志物,若无抗体者应进行常规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以预防妊娠期感染HBV。感染HBV的育龄女性在妊娠前应进行肝功能、血清HBV-DNA检测及肝脏B超检查,最佳的受孕时机是肝功能正常、血清HBV-DNA低水平、肝脏B超检查无特殊改变。孕前若有抗病毒的指征,药物首选干扰素。如孕期感染病毒性肝炎,严密检测肝功能、凝血功能等指标,如各项指标正常可继续妊娠。但如治疗效果不好,肝功能、凝血功能等指标继续恶化的孕妇,应考虑终止妊娠。
虽然母婴之间的病毒是直接传播的,但可以通过治疗,有效地阻断传播途径。市妇幼保健院全省首家成立病理产科,对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有独到的优势,在疑难、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技术力量和服务质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目前对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治疗,是母婴阻断后,不在孕期肌注高效价免疫球蛋白,而是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联合免疫,尽早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同时加倍注射乙肝疫苗,一个月、六个月分别再次接种乙肝疫苗,可显著提高阻断母婴传播。
戴丽主任温馨提醒,准妈妈要加强孕期保健,保持愉快舒畅的心态,注意孕期的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多吃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及多种维生素的饮食,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也可遵医嘱适当服用一些对胎儿影响不大的保肝药物,定期复查肝功能及相关指标,以便对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确保母婴安全。
戴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湘潭市医学会妇产科学术委员会委员,医院复评组专家,一直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医院进修妇产科,擅长头位难产接生、促进自然分娩、新式剖宫产及产科各种疑难重症病的处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妇产科专业论文数篇。
编辑庞意阳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