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在您身边药物性肝损害的特点是什么

本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药学部原创,作者:冯飞飞;“药师在您身边”科普公益活动推荐。

药物性肝损害可分为急性肝损害和慢性肝损害,而前者约占90%以上。

急性药物性肝损害有什么特点呢?

其表现大多类似于急性病毒性肝炎,症状可轻可重,有人也可无任何症状,有人却出现急性肝功能的衰竭。多数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轻者表现为不爱活动,重者卧床不起,连洗脸、吃饭都不爱做。偶有右上腹轻度不适或疼痛,有的患者还可出现发热、关节疼痛、瘙痒等症状。

如果肝脏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或者出现高胆红素血症、黄疸和肝脏功能减退的表现,则为重度肝损害。如果在用药后的1天至1周之内,出现严重的肝功能损伤、肝性脑病、严重的凝血障碍时,则为暴发性肝衰竭。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后果非常严重,可引起很多严重的并发症如腹水、肝肾综合征、败血症等,甚至死亡。

一般来说,急性药物性肝损害如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并停用致病药物,多数患者的预后良好。经适当治疗后,大多数患者可于1~3个月内肝功能逐渐恢复正常。如果发生急性重型肝炎、急性脂肪肝者,需进行积极的救治,对症支持治疗、工肝支持或肝移植治疗,一般情况下预后较差,病死率较高。慢性药物性肝损害的临床表现隐匿,常常不能及时诊断和停药而预后不好。慢性肝内胆汁淤积,轻者预后较好,重者黄疸迁延而发展到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后,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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